司法部今天发了个公告。过去六周,他们在全美各个联邦法院提起了40起”剥夺国籍”的诉讼,案子是8月21日到10月2日之间陆续立案的。司法部长 Todd Blanche 说,这是现代历史上最大的一批 denaturalization 行动。
名单我大致看了一遍,基本是两类人。一类是重刑犯:涉性侵未成年、儿童色情、过失杀人,还有一个被指控替外国政府当代理人但没登记的。另一类是在入籍这条路上动过手脚的:假结婚、双重身份、H-1B 挂靠没有实际工作的假雇主、报税上骗退税,还有个在入籍面试时发誓说自己没孩子,结果孩子出生证明上写的爹是他。
法律依据是《移民国籍法》里一直有的那条:入籍如果是通过欺诈、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作虚假陈述拿到的,国籍可以被撤销。司法部的民事部门负责人也放了话,说这是个开始,以后还要继续搞”部门史上最大规模”的剥夺国籍行动。
有个对比数字我觉得挺说明问题的。研究机构 TRACE 的报告说,1990 到 2017 年,美国平均一年只有 11 起剥夺国籍案。这次六周 40 起,超过了过去好几年加起来的总数。以前这条线基本是冷板凳,偶尔才来一单,现在明显是被抬到台面上了。
这个帖子的评论肯定会分两拨。一拨人觉得好理解:国籍这种东西是神圣的,骗来的收回去天经地义,何况名单上大部分都是重罪犯,谁会替他们说话。也有人觉得不踏实:司法部明说要持续扩大,那下一批轮到谁?N-400 表上当年填错个地方、漏了点东西,算不算欺诈?法律上确实要求”故意”隐瞒或者撒谎,举证责任在政府那边。但话说回来,就算最后没判,摊上这种官司的家庭也够喝一壶的。
我比较在意的是华人圈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不少人入籍那会儿英语不怎么利索,表格里有些问题答得稀里糊涂。”有没有被逮捕过””有没有干过没被抓的坏事”这类问题,你真的百分之百确定当年答对了吗?这个我也没底。
所以想问问大家。你们是把这次行动当”清理门户”看的,还是觉得是在敲山震虎?要是入籍材料里有无意的误报,会不会被认定成欺诈?以后入籍的流程是不是得比以前谨慎得多?
上面说的都是公开报道的内容,不构成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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