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10月1日提出新规则及修订案,拟为注册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即注册投资公司和商业发展公司)托管加密资产建立一套专门的监管框架。SEC称,该提案将更新现行托管规则,移除妨碍投资顾问提供加密相关投资建议的监管障碍,并允许受监管基金向客户提供更广泛的加密资产相关投资策略。
根据SEC的说明,提案依据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1940年《投资公司法》提出,将更好地适应当前行业实践,并更新多项要求,涉及注册投资顾问的财务报表审计、受监管基金的经纪自营商托管服务等。提案还拟允许在特定情形下以自我托管方式持有加密资产,并允许使用州信托公司作为客户及受监管基金加密资产的托管人。
SEC主席保罗·S·阿特金斯在声明中表示,自2008年比特币出现以来,加密资产市场已从一个小众事物成长为规模达数万亿美元的资产类别,投资者积极寻求参与,但现行规则未能跟上步伐;当天的提案将为加密资产托管提供清晰的监管框架,为投资顾问和基金提供此前不存在的合规路径,取代由过时托管规则造成的不确定性。
该提案将在SEC的拟议规则发布文件于《联邦公报》刊登后开放60天的公众评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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