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26年10月22日签署公告,认定风力涡轮机及其零部件和子部件的进口“可能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并据此启动与外国贸易伙伴的谈判。公告同时明确,现阶段不立即加征新关税,而是由商务部长与美国贸易代表联合对外谈判协议,并在公告签署之日起180天内向总统汇报谈判进展。
根据公告,商务部长在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进行的调查中认定,风电产品存在多项所谓国家安全风险,包括:风电产品依赖的外国零部件含有网络安全漏洞,可能被用于远程控制涡轮机并造成电力中断;风力涡轮机产生的“杂波”会干扰雷达,影响空中交通管制、天气预报、国土安全和国防任务;风电的间歇性使电网更依赖快速启停的化石燃料备用机组,推高运营成本。公告还称,美国风电依赖进口零部件,过去十年相关进口增加,而叶片等部分产品的本土产能没有实质增长。
公告指出,部分风电零部件含有大量铝、钢或铜,已被纳入2018年第9704号公告(铝)、第9705号公告(钢)以及2025年第10962号公告(铜)所设的232关税范围;本公告不修改上述关税。公告称,若180天内未能达成协议,或协议未被执行、无效,总统可采取包括关税在内的其他措施调整进口。
上述认定与理由均出自白宫发布的公告文本,为发布方说法。公告未列出具体谈判对象、拟议税率或协议条件,也未说明是否已有谈判在进行。按公告要求,商务部长与贸易代表最迟应在2027年4月20日前后提交首份进展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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