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卖送到家后,如果不马上吃完,先记下送达或取餐时间。肉类、禽肉、鸡蛋、奶制品、熟饭熟面和带汤汁的菜都属于易腐食物,不能长时间留在餐桌、车里或门口。
从送达或取餐开始计时
USDA的外卖食品安全指南要求,易腐外卖应在购买或送达后2小时内冷藏。环境温度高于90°F(约32°C)时,这个时间缩短为1小时。已经超过时限的食物应丢弃;闻起来正常或重新加热,都不能证明它仍然安全。
如果计划晚些再吃,有两种做法:把热食保持在140°F或以上,或者尽快分装后冷藏到40°F或以下。普通保温袋、关掉的烤箱和室温下的锅不能自动满足保温要求,除非用食物温度计确认。
大份外卖先分装
大盒炒饭、整只烤鸡、大份咖喱或浓汤的中心降温较慢。到家后把大份食物分成小份,较大的肉切成小块,装进宽而浅的有盖容器。热食可以直接放进冰箱,不必先在台面上等到完全凉透。
如果多人边吃边聊,先把准备留下的份量分装冷藏,桌上只留当餐要吃的部分。这样更容易计算室温时间,也能减少多人餐具接触剩余食物。
冷藏3至4天内吃完
USDA建议,熟肉、禽肉和常见外卖剩食冷藏3至4天。不能在这段时间内吃完,就尽早冷冻,并在容器上写明日期。期限从食物做好并及时冷藏后计算,不是从第一次打开冰箱开始计算。
披萨、炒饭、肉菜和带肉汤面不能因为盐多、酱汁浓或已经熟透,就自行延长冷藏期限。商业冷藏食品如果有单独的储存说明,应按包装说明执行。
复热时测到165°F
USDA的剩食指南要求剩食复热到内部165°F(约74°C)。微波炉加热时盖住容器并留出排气口,中途翻动或旋转;加热结束后按设备说明静置,再用食物温度计在不同位置检查。汤、酱汁和肉汁应加热到滚沸。
不要用慢炖锅或保温盘从冷藏温度慢慢加热剩食,因为食物可能在40°F至140°F之间停留太久。可以先用炉灶、微波炉或烤箱加热到165°F,再转入已经预热的保温设备,并保持在140°F或以上。
到家后按这个顺序处理
- 记下取餐或送达时间,把路上、车里和餐桌上的时间合并计算。
- 确认会马上吃掉的份量,其余易腐食物在2小时内冷藏;高于90°F时在1小时内处理。
- 大份食物切小或分进浅盒,不在台面等待完全凉透。
- 容器写日期,3至4天内食用;吃不完的尽早冷冻。
- 复热到165°F,汤、酱汁和肉汁加热到滚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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