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续签以后可能不认旧批复了,意见征集11月13号截止
DHS有个提案,10月14号登在联邦公报上了,案号是USCIS-2026-0529,意见只通过regulations.gov收,11月13号就截止了,离现在没几天了。
现在这条规矩在8 CFR 214.1(c)(5)里,意思是同一雇主、同一事实续签,官员一般要沿用以前的批复,除非有重大错误、重大变化,或者冒出了新的不利信息。提案想把这条删掉,覆盖所有I-129,包括H-1B、L-1、O-1、TN、E、P这些。有一点得说清楚,最终规则生效之前,现行规则还是有效的,不是明天就变了。
报道里引的USCIS数据是,2024财年批了大概39.9万份H-1B,续签类里印度出生的占了将近八成,所以这条改动落在谁头上,大家心里大概都有数。支持的人觉得,每次申请都该重新审一遍,不能拿着旧批复当通行证;反对的人觉得,材料都没变还从头审一遍,雇主和员工都得多花钱、多等时间,纯属折腾。你们续签的时候被RFE过吗?如果这条真改了,你是会赶着提前续,还是先观望一下再说?
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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