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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房东想进你租的房子,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是硬规矩

问个明白 1 回复 待解决

租着的房子,房东也不是想进就能进,加州民法1954条把这个事写得很清楚,正常情况下要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你,通知里得说清楚大概什么时候来、来干什么。修水管、检查设备、带人看房准备续租,这些都算正常理由,提前24小时书面说了,就可以进。漏水着火这种紧急情况不用提前通知,你自己同意了也可以不用等24小时,法院下了命令的另说。口头上随口提一句不算稳妥,书面留下来对两边都好,万一后面扯皮,拿得出东西。通知的时间也得合理,大半夜或者你明确说了那个时间实在不方便,房东一般得换个时间,你也可以回一个你方便的时间段,别直接把人拦在门外不沟通。还有一点,房东进房的理由得是正当的,不能拿检查当借口天天来,真遇到反复进房骚扰的情况,留好每次的通知和记录。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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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回复

  1. 车边聊聊

    补充一个,1954条里还有一条,进房得在正常工作时间,除非你同意换时间,或者是漏水着火那种紧急情况。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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