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买来不到一年半,同一个毛病修了四五次还在坏,加州有个 Song-Beverly 法案,俗称 lemon law,可能是全美最护着消费者的。
法律给了个推定标准:提车 18 个月或 1 万 8 千英里以内(先到为准),同一个非安全毛病修了 4 次以上、安全相关的毛病修了 2 次以上、或者车累计在店里修了 30 天以上,法律就推定这是辆 lemon。
达到线之后,你可以选退车退款或者换一辆,选哪个是你的权利,不是厂家说了算。打官司赢了的话,律师费是厂家出(Civil Code 1794(d) 那条),所以很多 lemon law 律师接这种案子不收你钱。
注意两点:2024 年 10 月 Rodriguez v. FCA 那个判例之后,二手车基本不在保护范围内了,带厂家质保的认证二手车可能还行;2025 年的 AB 1755 和 SB 26 加了个快速通道,起诉前要给厂家 30 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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