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offer之后公司说要做background check,很多人就稀里糊涂签了字。其实联邦法律FCRA对这事管得很细,雇主不能想查就查。
第一,雇主必须先给你一份单独的书面说明,并且拿到你的书面授权,才能去查。混在offer letter里让你一并签的那种,严格来说不合规。第二,查的内容一般是犯罪记录、工作经历和学历核实,有些岗位还查信用。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刑事定罪记录在联邦法下没有上报年限,多久以前的都能出现在报告里,不过很多州自己加了限制。第三,如果雇主因为报告里的内容不想用你了,不能直接拒掉,必须先发一份pre-adverse action通知,把报告全文和你的权利说明一起给你,留一段时间让你解释或者纠错,通常给几个工作日,之后才是正式的拒绝通知。
报告里有错别去找HR吵,找做报告的那家调查公司申诉,法律要求他们在合理时间内重新调查。被拒之后60天内,你有权找那家调查公司免费要一份自己的报告看看。背景调查各地规定差别大,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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