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陪审团传票是寄到你家的,不是自愿报名,收到了就得回应。直接扔了不管,麻烦比你想象的大。
法院的流程是层层加码的:第一次没去,可能先给你再寄一张;再不理,会收到 failure to appear 的警告;还不回应,就轮到 order to show cause,让你去法官面前解释。罚款也是阶梯的,第一次最高 250,第二次 750,第三次 1500。真闹到藐视法庭,最高能罚 1000 加 5 天监禁,不过因为这个坐牢的极少,法院一般也就是想把你叫到跟前问清楚。
其实没必要硬扛,真有事去不了,大部分县的法院都允许至少延期一次,网上的 juror portal 就能办,选个方便的日子就行。去的话呢,加州是 one-day or one-trial,去报道那天没被选上,义务就算履行完了,至少一年内不会再找你。五个人里大概四个都是去一天就完事。
钱就别指望了。加州第一天没钱,从第二天开始每天 15 块,里程 0.34 一英里也是从第二天算。雇主不能因为你要去当陪审员开除你,但法律没要求雇主照发工资,很多公司自己有政策,去之前问问 HR。
实在去不了也别硬扛,延期一次是大多数法院都给的选项,portal 上点几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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