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总检察长Bonta这周宣布,这是不到两年里加州第100次把联邦政府告上法庭。这次告的是ICE在州法院里或者法院附近,以民事移民违规为由抓人,CalMatters跟进了这条。
Bonta的说法是,这种抓法违宪,而且把司法系统搞乱了:受害人和证人不敢来法院作证,好几个刑事案子都因为这个黄了,严重的指控直接被撤。加州这边一直说,法院这种地方得是个安全区,不然案子没法审。
联邦那边一贯的回应是,庇护政策本身就在妨碍执法,法院抓人是因为别的地方抓不到。这事两边其实都拿”法治”说事,一个说的是程序正义,一个说的是执法不能有死角。
100次这个数字也挺有嚼头的。川普第一个任期加州告了120多次,那是四年。这次不到两年就100次。德州当年告拜登政府四年也就100出头。等于现在州和联邦天天在法庭上见。
你们住加州的,最近去法院或者DMV这种地方,有感觉到气氛不一样吗?法院门口抓人这个做法,你们站哪边?
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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