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今天(10/15)的消息:司法部把加州告了,要求联邦法官下令,加州11月中期选举的邮寄选票里,2万多张“疑似非公民”投的票不许计入。
离11月3号投票就剩20天,这个时候打这种官司,时间点本身就很微妙。联邦的说法是选举诚信,非公民投票必须拦住。加州这边一贯的立场是,选民资格核验不能变成变相的选民压制,真有问题的个案走正常程序查。
有意思的是,就在三天前(10/12),另一个联邦法官刚把司法部的一项选民名册政策给废了,理由是侵犯隐私、公民身份核查违规。一边是司法部在法院被判违规,一边是反手再告加州,联邦和加州这场拉锯是真没停过。
吵起来的点大概两个。支持联邦做法的人说,非公民投票哪怕只有个案,也是动摇选举信任的大事。反对的人说,2万这个数字怎么筛出来的、误伤率多少都没说清楚,真公民被误剔了找谁说理去。还有一个华人社区绕不开的:入籍不久的新公民,名字拼写、记录对不上被误标成“疑似”,这种乌龙以前不是没出过。
你们觉得呢?选举诚信和别误伤真选民,这秤到底该往哪边偏一点?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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