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有个法明年1月1日生效,叫AB495《家庭应急预案法》,这几天又被翻出来吵,信息来自EdSource和NBC地方台的搜索摘要,我没看全文。
法的内容大概是:如果父母被移民执法拘留或驱逐,五代以内的血亲或收养亲属可以被授权接手孩子,管上学、管在校医疗签字;法院还能按父母指定的,给某个人临时共同监护权。另外托儿所、幼儿园以后不许再收集孩子和家庭的移民身份信息,违者要上报。
支持的人说,这是防止孩子父母一被抓、孩子直接进寄养系统,留在亲戚家总比进系统强。反对的声音也不小,家长组织说一页纸的宣誓书就能把孩子从学校接走,父母签字都不需要,漏洞太大;Riverside的警长直接说这是“把孩子往危险里推”。
说实话不管你身份是什么,这事都值得想一下:万一家里大人突然出事(不一定是移民执法,车祸住院也一样),孩子谁来接、谁签字,家里有没有个预案?论坛里有娃的,你们做过这种应急安排吗,还是觉得想多了?
移民政策类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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