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劳工部10月28日发布一项最终规则,依据《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加强对药房福利管理机构(PBM)及其关联方所收取费用与报酬的透明度要求。规则要求为大型、雇主自保的团体健康计划提供药房福利管理服务的机构,向计划受托人作出详细披露,以满足ERISA关于服务安排禁止交易豁免的法定条件。
规则适用于与大型自保团体健康计划签订合同、提供药房福利管理服务或相关经纪、咨询服务,且预计获得1000美元及以上报酬的“受覆盖服务提供者”,一般指参与人数在100人及以上的自保计划,或由雇员在100人及以上的雇主提供的自保计划。披露内容包括服务说明、直接报酬、来自药品制造商等的间接报酬、价差报酬、药房追回款、价格保护协议、合同终止相关报酬、处方集纳入激励、药品定价方法,以及受托人身份声明和审计权声明。续约或延期时,提前至少90天提供初始披露被视为合理。
规则还要求持续披露:每个半年度结束后30个日历日内披露实际收取的报酬,计划要求时须按季度提供;若持续披露金额超出初始披露5%及以上(或双方约定的更低门槛),须说明超额金额及原因。计划受托人书面要求时,服务提供者须提供其履行ERISA第一编报告与披露义务所需的信息。披露须清晰、简明、无误导,报酬以金额表示,无法合理确定时可用善意估计。
规则赋予团体健康计划审计权,每年至少可审计一次,计划可自行选择审计人;服务提供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审计请求,一般在60个日历日内提供必要信息。规则还为服务提供者未合规时的“负责任计划受托人”提供一项补充行政豁免,受托人须采取包括在服务提供者未纠正违规时通知劳工部等步骤。
据劳工部说明,该规则在《联邦公报》公布60天后生效,要求适用于2027年7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计划年度。劳工部表示,此举支持第14273号行政令降低药费、提高医疗体系透明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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