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与选举事务
1市选竞选牌 10 月 1 日起可上街展示
自 10 月 1 日(周四)起,多伦多市政选举候选人可张贴和展示竞选牌。竞选牌可经业主或占用人同意后设于私人物业,如草坪和围栏;也可设于公共物业,如林荫带或街道、道路上的公共设施杆。
来源:toronto.ca
2竞选牌尺寸、间距与位置均有规定
同一地点展示多块竞选牌时,每块牌之间须至少相距一米,私人物业经业主或占用人批准、公共物业经相邻物业业主或占用人批准的情况除外。竞选牌面积不得超过 1.2 平方米,离地高度不得超过两米,竞选办公室、TTC 专用广告位、街道设施专用广告位、第三方广告位(如广告牌)以及室内、窗户和阳台展示的情况除外。
来源:toronto.ca
3竞选牌不得照明、不得绑树、不得遮挡视线
竞选牌不得加装照明(广告位除外),不得固定在树上,不得妨碍行人、骑行者和驾驶员的视线或阻挡其视线通道,也不得包含市府标志。市府可移除违反《标志附例》第二条第 II 部分——竞选标志的竞选牌。选举日之前,市府将通知候选人,告知被没收竞选牌的领取时间和地点;未被领取的竞选牌可能被市府回收、销毁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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