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高速上开着,突然后视镜看到警车闪灯,当时脑子一片空白,赶紧打灯靠边停。手不知道放哪,记得别人说要放在方向盘上让警察看到,就一直搁那没敢动。警察走过来敲窗户,要了驾照和registration,然后说我超速了,限速65我开到78。我当时也没辩解,就说知道了。他回车上写了半天,拿了张单子过来给我,说可以上法庭申诉或者直接交钱。后来我查了一下,超速13迈罚款大概两百多刀,还要上驾驶学校才能消记录。整个过程大概二十分钟,警察态度倒是还行,没为难人。就是那天本来要去吃饭,被这么一搞心情全没了,回家路上一直盯着速度表,生怕再被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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