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有个法案叫 SB 766,去年十月六号州长签的,法条上写着今年十月一号开始施行,也就是今天。它给二手车买家一个三天之内取消买卖的权利,不用给理由。我去翻了法条原文,把里头几个数摘出来。
多少钱的车算。法条写的是零售价在五万美元或者以下的二手车,经销商必须给这个三天的取消权。超过五万的不适用。摩托车也不适用,拍卖场上买的也不适用,还有那种一整批买五辆以上做生意的,也不算。
这三天怎么数,法条写得很细,是从你签完合同那天的第二天开始算三个自然日。要是第三天正好赶上这家店不营业,那就顺延到它下一个开门的日子,截止到那天下班。所以周五签的,第三天是周一,只有周一店不开门的时候才往后挪。注意它写的是自然日,不算工作日,周末照样在里头。
变化最大的一处是,以前加州也有个类似的东西,但那个是要你自己花钱买的,经销商的义务是”提供一个取消权的合同”给你,你得额外掏钱买这个选项,而且以前那套只管四万美元以下的二手车。现在这个改成了经销商必须直接给你这个权利,法条里明确写了经销商不能为这个取消权本身向你收钱。我一开始看新闻标题还以为只是把天数从两天改成三天,去翻法条才发现整个机制都换了。
那退车要掏多少钱呢。法条里管这个叫 restocking fee,算法是车价的百分之一点五,但有下限和上限,最少两百块、最多六百块。也就是说不管你买的是八千块的车还是四万九的车,这个费都是在两百到六百之间。还有,要是你提车以后开超过了两百五十英里,超出的部分每英里再加一块钱,这块最多再加一百五十块。
所以我自己算了一下,你要是花两万块买的车,退掉的话,百分之一点五是三百块,落在两百到六百之间,那就是三百块。要是这三天里你开了四百英里,那就多出一百五十英里,一百五十块,但上限是一百五,所以就是一百五,一共四百五十块。这是我按法条那个算法自己算的,不是我查到的现成数字,你要真退车还得看合同上怎么写的。
还有一条线我觉得特别容易踩。法条写的是,如果你从签合同到你想行使这个取消权之间,车已经开了超过四百英里,那这个权利就没了。所以你要是提车当天就跑了个长途,三天退车这件事就直接作废了。两百五十英里以内不额外加钱,超过两百五十加钱,超过四百就没这个权利了,这三个数得记住。
退车那天你还得本人跑一趟。法条要求这些东西得在营业时间之内由你自己送过去:车本身、要付的那个退货费、还有当初你交给对方的现金或者别的东西。车得没有别的抵押,状态得跟交给你的时候一样,正常磨损不算,交付之后才显现出来、又不是你弄坏的毛病也不算你的。对方退你钱要在你行使取消权之后四十八小时之内办好,法条允许它扣掉该扣的部分。要是你当初是开支票付的,它可以等支票核实以后两个工作日再退。
你换出去的那辆旧车怎么办。法条写的是得还给你,包括钥匙。但要是对方已经把旧车卖了或者已经开始过户了,那就退钱给你,退多少有讲究,是这三个里头最高的那个:合同上写好的旧车折价、对方实际卖掉的价钱、还有这辆车的市场价。对方可以从里头扣掉你那辆旧车上还没还清的贷款。而且它必须给你一张收据,把每一笔扣的是什么逐项写清楚,收据上还得写你行使取消权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这条我差点漏掉,后来觉得对我们这边的人挺要紧。法条里有好几处都写了,如果这笔买卖主要是用某种语言谈成的,那么那份三天取消权的书面告知、还有关于附加产品和月供的书面说明,都得同时用那种语言给你一份。它引的是加州另一条关于合同语言的法律,那条法律点到的语言里头包含中文。所以你要是全程用中文跟销售谈的,你有权拿到中文的那份告知文件,这是法条要求的,不取决于经销商好不好心。我看了好几遍才确认这个意思,因为条款写得挺绕。
这个法还管了一堆经销商乱收费的事,这部分我看得挺有意思。它列了一份不许收钱的东西,比如说,给电动车收换机油的钱,这条我看了两遍才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电动车哪来的机油。还有充氮气轮胎那种产品,如果氮气纯度不到百分之九十五,就不许收钱。给一辆根本没有催化转化器的车收催化转化器标记费,也不行。还有一条是说,那种会让厂家油漆保修失效的车漆保护产品,也不许收。这些写得这么具体,我猜是因为这种事真的有人干。
另外经销商不能收那些你根本得不到好处的附加产品,也不能就价格或者贷款条件做虚假陈述。广告里提到某辆具体的车,就得把总价写出来,那个总价里包含经销商自己加的价格调整,也包含当时车上已经装好的东西的成本,但不包括返利的抵扣。谈月供的时候,如果对方拿一个更低的月供跟别的方案比,它得告诉你更低的月供往往意味着你最后总共付得更多。所有跟买车的书面往来,经销商得留两年。
法条里还有一句我觉得挺硬,说任何让消费者放弃这些权利的条款,都是违反公共政策的、无效、不可执行。所以你签合同的时候看到什么”本人自愿放弃三天退车权”,那种条款按法条说是无效的。
有件事我必须说明白,免得有人误会:这个三天的权利只管二手车。新车在加州没有冷静期,法条要求的告知文字里第一句就是加州对新车没有冷静期。所以你要是今天去买辆新车,签了字就是签了,别指望能退。
我自己没在加州买过车,也没退过车,上面全是我从法条原文和州长办公室那份签署新闻稿里翻出来的。真到你要买车退车的时候,合同上的条款跟法条可能还有出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