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美华人网|新移民办事指南·第14篇
信息核查日期:2026年9月23日|适用范围:美国EB-5投资移民
先给结论:项目延期,不等于绿卡一定失败;绿卡获批,也不保证本金能够收回。
处理顺序应是:核对紧急期限,查清钱在哪里,再分别判断移民影响、合同权利和实际回收能力。不要因为担心身份就无限期等待,也不要为了退款先签撤案、免责或债权放弃文件。
本文主要讨论区域中心项目中“投资人入股基金、基金再向项目放贷”的结构。直接投资、股权型项目及其他结构,需要按自己的合同调整。下文的排查表和示例属于办事工具,不是对任何具体项目的违约、欺诈或移民资格认定。
重要限制:本文提供一般信息,不替代持牌律师审阅个人案卷、合同及法院文件。涉及撤回申请、资本返还、追加投资、和解或诉讼的决定,应由独立的移民律师与证券/商事律师共同核对。不同州的合同与公司法、不同案件的法院命令,可能改变处理方式。
一、先排紧急事项,不要等项目方“下个月更新”
收到“项目再延期一年”的邮件后,最容易做错的,是把所有问题都交给项目经理解释。项目经理能提供运营信息,却不能替你决定移民期限、诉讼时效或法院申报期限。
请先把下面四类日期写进同一张表,并保存能够证明日期的原件。
| 紧急事项 | 先找什么文件 | 现在应当做什么 |
|---|---|---|
| USCIS要求补件、拟拒绝或拟撤销批准 | 完整通知及信封、电子送达记录 | 让个人移民律师核对答复期限、递交方式及证据缺口,不只看项目群的解释 |
| 即将解除绿卡条件 | 条件永久居民身份起算日期、I-829准备记录 | 核对法定申报窗口,不能因为项目还没还款就不递交 |
| 法院、拍卖或破产程序 | 案号、法院命令、送达文件、债权申报通知 | 立即请相应州/法院执业的律师识别期限与可采取的措施 |
| 被要求签延期、放弃索赔或追加出资 | 原合同、红线修订稿、投票通知 | 核对是否已有合同义务、同意门槛及不回复的后果,再作决定 |
I-829通常应在取得条件永久居民身份的第二周年日前90天内递交。这里看的是取得该身份的日期,不是汇款日,也不是I-526/I-526E批准日。出现逾期或家属日期不一致,应立即个别核查,不要自行套用本文。5
不要照抄一个“统一答复期限”。移民通知、法院命令、合同通知条款各有适用要求;本文后面的7天、14天、30天只是工作安排建议,不能覆盖这些期限。
先保存,再讨论
建立一个只读备份文件夹,保存签署版合同、历次修订、汇款凭证、移民收据、项目报告和完整往来邮件。聊天记录保留上下文、发送人和时间,截图之外尽量保留可导出的原始记录。自己写的时间线,应把“亲眼见到的事实”“对方声称的内容”“尚未证实的推测”分开。
不要在投资人群里公开护照、A号码、银行账号或完整个人申请材料。需要协作时使用脱敏目录,原件交给受聘律师审阅。
不需要付费也应知道的官方入口
可以先用USCIS案件查询核对个人收据,用PACER查联邦法院案件,用SEC投资者投诉入口查找报告问题的渠道。各入口只能解决各自的问题,不能互相替代。121417
官方依据与查询资料
以下按正文编号列示。法律条文、法规、行政解释、拟议规则和投资者教育材料的效力不同,不能混用。较早发布的SEC提醒在本文中仅用于长期有效的风险识别与程序说明,未采用其中旧版EB-5表格或历史项目规则。网页及规则可能更新;个案行动前重新核查。
[1] SEC/USCIS:Investor Alert — Investment Scams Exploit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用于区域中心指定不等于投资背书、底层实体与抵押核查。2013年风险提醒;不采用其中历史申请表信息。查看官方原文
[2] 美国法典8 U.S.C. §1153(b)(5),尤其(A)、(M)。用于投资与就业要求、特定项目不合规下的善意投资人安排。注意区分法定条件与个案资格。查看GovInfo法典文本
[3] USCIS:Required Investment Timeframe and Investors Associated with Terminated Regional Centers。2023年10月11日公开指引,用于投资期解释及特定区域中心终止问题。查看官方指引
[4] DHS/Federal Register: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 Ensuring the Integrity of the EB-5 Program; Automatic Revocation of Petitions for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2026年7月2日,91 FR 40676,文件号2026-13392。这是拟议规则;正文主要使用“Duration of Investment”前言对既有规则与解释的说明,不把拟议条文视为已生效。查看官方文件
[5] eCFR:8 CFR §216.6。用于I-829申报窗口。该条中的旧投资维持措辞须结合RIA及适用解释阅读,不统一套用到新法申请。查看现行编纂文本
[6] USCIS Policy Manual,Volume 6, Part G。个案复核可结合第2章资格要求、第7章解除条件和第8章制裁;应由个人律师按递交时间与事实选用。资格要求|解除条件
[7] USCIS Policy Manual,Volume 6, Part G, Chapter 8:Sanctions。用于核对区域中心、NCE及JCE受到制裁时的框架和相关保护。查看官方政策章节
[8] SEC:Investor Bulletin — How Victims of Securities Law Violations May Recover Money。用于监管分配、接管与私人追偿的区别及回收限制。查看官方说明
[9] U.S. Courts:Chapter 11 — Bankruptcy Basics。用于自动停止、债权与权益申报的基本区别;实际要求以相关法院规则和命令为准。查看美国法院说明
[10] FINRA:Legitimate Avenues for Recovery of Investment Losses。用于仲裁、监管与其他回收渠道的区别;不能据此推定任何EB-5主体均受其仲裁管辖。查看FINRA说明
[11] SEC:How Investigations Work。用于证券执法调查、线索来源及通常非公开的调查性质。查看SEC说明
[12] PACER:Find a Case。联邦法院案件检索入口,可能涉及访问费用;州法院案件需使用相应州的渠道。进入官方检索指引
[13] USCIS:Approved EB-5 Immigrant Investor Regional Centers。区域中心公开名录入口;名录不是投资安全证明。查看官方名录
[14] Investor.gov:Submit Questions and Complaints。用于寻找官方投资者问题及投诉渠道,不替代律师评估个人主张。进入官方入口
[15] SEC:Distributions to Harmed Investors。查找部分投资者资金分配案件,再核对具体案件通知和申报要求。查看案件页面
[16] SEC:Investor Alert — What You Should Know About Asset Recovery Companies。用于辨别收费追回服务和二次受损风险。查看官方提醒
[17] USCIS:Case Status Online。凭收据号查询个人案件公开状态,完整通知仍须向律师或机关核实。进入案件查询
[18] FINRA:BrokerCheck。核查可公开查询的券商、经纪人注册与披露信息。进入官方查询
适用说明:本文信息核查于2026年9月23日。文中算例为假设,信件和表格为原创办事模板;未针对任何个案提供法律结论,亦未经个案代理律师审阅。正式使用法律行动相关模板前,应由相应专业律师调整。



